南京给公务员定规矩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辞退
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《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》,首次将公务员考核、公务员奖励和公务员惩戒结合起来,突出了公务员日常工作实绩的考核,并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纳入年度考核范畴。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,将被辞退。
《意见》突出了平时考核的作用。平时考核以月或季为考核周期,分为“优秀、良好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”5个等次。平时考核“优秀”比例占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15%之内,“良好”比例控制在25%之内,且平时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不低于60%。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,平时考核均须为称职以上,且至少四分之一考核周期等次为优秀,或二分之一考核周期等次为良好以上。
对于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,《意见》规定将在职务晋升、修学提升、年终奖、健康休养等方面予以奖励。而平时考核一年中有四分之一考核周期为基本称职的公务员,将由组织对其诫勉谈话,且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;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公务员,将给予通报批评,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;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,除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外,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,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;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,将予以辞退。 (鹿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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